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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大事记

1995年3月,经济检察股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1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张元金同志任第一任反贪局局长。

1995年5月,我院查处徐子达、徐助斌、向文权特大非法拘禁案。

1995年6月30日,我县发生大水灾,我院遭受重大损失,干警积极参加抗洪救灾,涌现出一批典型。

1996年5月18日,我院正式搬迁至白沙新城办公。

1996年7月13日,我县再次遭受特大洪灾,我院干部职工积极奔赴重灾区武溪、浦市两镇,帮助当地居民抗灾自救。

1996年7月27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辉在州检察院郑昌文检察长的陪同下,来我院进行慰问,并代表省院干警向我院捐款3000元。

1996年9月22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张树海同志一行8人再次来到我院了解灾情和慰问干警,送慰问金5000元。

1996年6月20日至9月底,我院进行“百日反贪战役”共受理、初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6件,立案4件4人,挽损40.57万元。10月10日,我院提起公诉的九名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受贿的经济犯罪分子在电影院公开宣判,这是我县历史上较有影响的一次宣判。

1998年3月28日,我院渎职犯罪侦查局正式挂牌成立,杨秀祥任第一任局长。

1998年6至9月,我院干警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1999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我院干警在检察长周国钧同志带领下,着装开展“检务十公开”专题宣传活动。

1999年4月,我院办理建院以来案值最大的一起经济案件,县农业发展银行职员张海特大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达42万余元,9月,张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999年9月,我院与长沙芙蓉区院结成对口11月30日,长沙芙蓉区院检察长彭炳泉、副检察长盛磊、反贪局和长刘伟东一行五人来我院进行友好慰问,向我院捐款10000元用于支援我院建设。

2000年2月15日,我院首批执法监督员产生。

2000年4月14日,我院为湖南金天铝业高科公司和县电力公司两家企业颁发“职务犯罪预防示范单位”牌匾,从而推出挂牌预防职务犯罪新举措。

2001年1月9日至1月12日,我院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1年5月16日,省检察院印仕柏副检察长率省严打督查组来我院督查指导“严打”工作。

2001年7月16日,县委、县政府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与设办公室在县检察院。

2001年8月,我县召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

2001年12月,芙蓉区院彭炳泉检察长一行再次来我院进行友好慰问,赠送我院一台重庆长安小客车。

2001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获省检察院颁发的“五好检察院”光荣称号。

2002年12月底,高检院梁国庆副检察长在省检察院李志辉检察长陪同下一行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并对我院进行慰问,送慰问金。

2003年6月24日,省检察院印仕柏副检察长一行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2006年4月向宽宇同志被任命为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 省检察院何素斌检察长来我院慰问,受到了我县主要领导和全院干警的热烈欢迎。

2007年底 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取得了“全州先进检察院"的称号,多项业务指标考评列全州前矛。

2008年12月 新上任的州检察院曾新善检察长来我院视察工作。

2009年,我院荣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

2010年,我院荣获湘西自治州“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11年,我院荣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

2012年,我院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称号。

2013年,我院荣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称号。

2014年1月7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一行到我院督查“三会两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基层检察工作进行调研。

2014年2月23日,泸溪县检察院再次被授予“全州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这已经是2008年以来,我院第6次荣获此项荣誉。

2014年6月9 日。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符大碧一行深入泸溪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与检察调研工作情况。

2015年6月26日,我院在全州检察机关“唱响时代主旋律,高扬公平正义歌”大型歌咏比赛中力压群雄,摘取了桂冠,向建党94周年敬献了一份厚礼。

2015年10月9日,湘西州检察机关“和谐杯”篮球比赛在州院举行,我院连胜六场,夺得本次比赛的冠军。

2015年11月18日,在2015年全年综治工作民调中,泸溪县检察院“检察机关工作工总评价”测评得分84.20分,稳居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第一名。

2015年12月10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来到泸溪县检察院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永忠、泸溪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政平参加了调研。

2016年,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6年12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单位。

2017年1月20日,湘西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永忠深入我院征求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

2017年2月,刘润发同志被任命为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年3月,我院荣获湖南省2016届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17年4月10日,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曾新善、省院研究室谭泽林博士等一行3人在湘西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志明等人陪同下深入我院,就基层院建设工作情况展开调研。

2017年4月11,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新善一行到我县走访省人大代表。

2017年6月22日,湖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处长王俊波携益阳市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夏剑成、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检察技术与案管处处长谭英姿一行三人莅临泸溪,对我院驻所检察室2014年至2016年规范化等级和规范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考核评定与验收工作。

2017年7月,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单位。

2017年7月12日,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益、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麻三艳等一行人赴我院开展规范行使检察权调研。湘西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志明、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斌等参与调研。

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到我院开展检察工作调研

2017年9月18日,省检察院巡视员曾新善一行深入我院院调研指导工作,湘西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元等陪同调研。

2017年11月13日,湘西州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培训班在我县开班。湘西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清明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2017年12月,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职能及人员全部转隶到县监察委。

2018年2月8日,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林海、刑事执行检察局长胡贤生、副局长龙东明一行,来到我院驻所检察室对2018年春节、“两会”期间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进行督查。

2018年3月21日,湘西州检察机关财物省级统管工作座谈会在泸溪召开。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建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5月8日,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唐翔宇科长一行深入我院开展公诉联系点工作,对我院公诉案件办理质量、公诉文书制作、出庭情况进行了考察和点评。

2018年7月9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一行11人深入我院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专项督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润发就省院专项督查内容向督查组进行了汇报,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建雄,副检察长吴志明参会。

2018年7月24日,全州检察机关民行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湘西州院副检察长刘拥及民行处全体干警,吉首、泸溪、凤凰、古丈四个基层院主管民行的院领导和民行部门负责人参加推进会,会议由州院民行科科长杨兵主持。

2018年8月8日,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9年7月26日,荣获2014-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0年10月14日,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0年11月20日,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2月8日,荣获湘西2020年度“十佳政法单位”。

2021年10月21日,张斌同志被任命为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11月17日,荣获2016-2020年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1月29日,荣获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2021年12月15日,荣获湘西州巾帼文明岗。

2022年1月13日,荣获2021年度全州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22年1月29日,荣获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022年3月,荣获2021年度全州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先进单位。

2022年3月24日,荣获2021年度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2022年8月30日,荣获“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2022年12月28日,荣获2022年度全州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23年1月6日,荣获优秀警队。

2023年1月19日,荣获2022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2023年1月20日,荣获2022年度信息工作突出集体。

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2月2​​​​​​日,2022年度州级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

2023年2月17​​​​​​日,2022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3年2月21​​​​​​日,2022年度全省法院检察院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2月23日,荣获全州业务考核第一名。

2023年2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2023年3月9日,荣获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优秀办案团队。

2023年10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团队。

2023年11月,荣获全国集体一等功。

2024年1月,荣获2023年度全州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24年1月,荣获2023年度州“平安单位”。

2024年3月,荣获2023年度全县机要密码工作先进单位。

2024年4月,荣获2023年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

2024年7月,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5年2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政治工作(含机关党委)优秀团队。

2025年3月,荣获全州检察机关2024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单位”。

2025年3月,荣获2024年度全州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工作队)”。

2025年3月,荣获2024年度全州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2025年4月,荣获2024年度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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