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案由为《刑法》第三、四章之罪名时,‘被害人情况’案卡不能为空、‘非侵犯知识产权罪中是否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必须填写、‘改变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情形’必须填写、有被害人时‘附带民事诉讼情况’必须填写。”
12月12日,案管部门负责人谭雪梅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为指引,结合上级院核查问题和要点以及本院平时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高频问题,对业务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了两小时的案卡填录培训。


培训会上,谭雪梅首先通报2024年上级院和本院核查发现的问题,从案卡填录要点、核查问题流归类、错漏填原因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和剖析,对问题整改和防错纠错提出了明确的方法和思路。随后以诉讼阶段为基础,按照业务条线、案件类型分类别、分阶段对案卡填录全覆盖式讲解,并对本院高频问题进行示例讲解。课程最后,谭雪梅现场随机点名新进检察官助理上台按照系统文书和流程以及自己的理解,填录案卡,并及时给予问题指导。

此次培训聚焦实战、实用、实效,授课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培训内容形成的“泸溪县检察院四大检察案卡填录常见问题”将发放给每一位办案人员,引导办案人员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信息,确保了今后检察数据填录的准确性。
(通讯员 谭雪梅)